关于2008年北京市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支教工作的通知
 
根据市委组织部、市委教育工委、市教委等十部门有关文件通知,2008年继续开展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(2008届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,不含定向、委培)到本市公办中小学支教活动。选聘700名到朝阳、海淀、丰台、门头沟、昌平、大兴、房山、通州、顺义、怀柔、平谷区、密云、延庆县及燕山地区农村中小学支教。现将有关选聘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条件
1、2008届应届毕业生。
2、符合留京条件:大学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、学习成绩优良、身体健康、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(小语种艺术专业暂不做必须要求)。学籍中无补考记录。
3、具备教师资格证者优先,(如无教师资格证,必须在录用后一年内考取)。
二、报名时间
  2008年1月——3月10日。
三、报名方式
  1、2008届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登录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(www.bjbys.com)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(www.bjedu.gov.cn/,登载《关于面向2008年北京高校毕业生招聘农村中小学支教教师的公告》)填写报名表,下载并打印一式三份在2008年3月10前报送本院系进行审核。
2、请各系将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报名表》一式三份及《2008年毕业生支教报名名单》一式一份(附电子版发至E:scc@pku.edu.cn)在2008年3月10前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。
3、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2008年3月13前将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报名表》上报相关区县教委及北京市教委人事处。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北京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08年1月17日4qK顺利考研网